摘要
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将第一章<党员>中的第一条修正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中重要的修改是,原党章中的"其他革命分子"修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出处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3年第2期10-13,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