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的苦难历来就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适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一项解决农民看病难的根本措施横空出世!这一举措是空前的,意义非同寻常。但愿各级、各方面能够动真感情,下硬功夫,切实把这项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出处
《政策》
2003年第6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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