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与一位未能连任某市人大代表的朋友闲聊,他说:'五年前我当选人大代表时热热闹闹,如今任期届满不当代表了,静静悄悄。'言谈之中颇有失落之感。原来,他自2002年年初参加了本级本届最后一次人代会会议之后,就没有接到过关于组织履行代表职务活动的通知。到2003年元月,报纸上公布了新一届市人大代表的名单,他才知道自己的代表资格已届满终止了。为此,他说,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应对人大换届时未能连任的代表'道个别'。应当说,这位朋友关于'道个别'的要求,与法与理相通。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有任期。人大换届时,上一届代表中有的连任有的不连任,未能连任的上届代表多数也能平静对待,但确有个别上届代表'当选为代表欢天喜地,未连任代表怨天怨地'。这种情况应引起各级人大的高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