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内伤热中证产生的病因、病理分析 ,认为治疗时除补益脾胃气虚 (本虚 )外 ,对标实的治疗重在调理气机。在气虚下陷不甚时 ,升麻可舍之 ;在调适气机 ,取升麻在气机升降相因中的作用时 ,需少量 ,以“取性不取用” ;在升发上焦火郁时 ,升麻、柴胡可用 ,且用量稍大。费氏嘱慎用“升、柴” (尤指升麻 ) ,并非忌用之 ,只是体现其用药“和缓”之意。费氏之旨 ,为当今一些“亚健康”状态下的功能性疾病的治疗方向的确定 ,提供了借鉴。
出处
《吉林中医药》
2003年第8期5-6,共2页
Jilin Journal of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