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20年中国法理学(这里特指那些上升为具有法理学韵味的法学,而不是那些虽号称法理学,实则为种种法律条文的简单注释或某种意识形态说教)之发展,大体上经过了从百废待兴、幼稚学步到逐步繁荣三个阶段.然而,直到目前,该学问在我国从总体上讲还停留在关于法律的"宏大叙事"上.所谓"宏大叙事" ,是指法理学研究所关注的问题视野以及实际选题往往偏重于对社会或国家具有全局性问题的论述.诸如法与正义、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科技、法治问题、人权问题、法律价值、法律文化以及立法问题等等.
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92-93,共2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