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系的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效能,提高资产运作效益。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这个条例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确立企业法人地位为轴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界定了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责权利界限。这不仅为确立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有制企业制度提供了法规保障,而且也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新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创造了条件。从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这一目标出发,本文试从政府职能分解以及国有权管理与国有权经营分解这两个方面作些理论探讨,并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的体系结构作出初步设计。
出处
《南开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3-10,共8页
Nankai Econom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