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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批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建设的成效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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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落实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扶持农村小型设施建设的部署,2001年6月,中央财政首次拨款亿元,设立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村能源项目.我省永安市、长汀市、龙海县、福清市列入首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沼气建设计划.项目总投资858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88万元,实施结果共推广了农村户用沼气池3600口,总容积30900 m3,建设小型沼气工程8处,总容积2770 m3,同时大力开展了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发展沼气生态农业,取得了显著的能源、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项目区正朝着"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生态家园目标前进.
出处 《福建农业科技》 2003年第4期47-48,共2页 Fujia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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