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的犯罪集团是指刑法分则特别规定的某种特殊性质的犯罪集团,主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等。有人把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统称为有组织犯罪,还有人把邪教组织或者黑社会组织包括在恐怖主义组织之内,认为它们也是恐怖主义组织。这是不正确的。有组织犯罪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具有自己特定的性质和特征。并非任何"有组织的"犯罪都是有组织犯罪,对此,联合国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巴勒莫公约)和有组织跨国犯罪问题世界部长级会议已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对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与特征的比较,指出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本质区别。
出处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3年第3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Comprehensiv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