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情简介[1]'阿罗德诉巴巴多斯政府仲裁案'是由国际常设仲裁庭(PCA)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审理的东道国环境措施投资争端案。案件程序从2010年5月21日开始,今年6月27日仲裁终结。[2]本案原告是加拿大商人阿罗德先生(Mr.Allard),退休律师。被告为巴巴多斯政府。双方争议涉及阿罗德先生在巴巴多斯对一块生态旅游基地建设用地的取得和开发所作的投资。原告诉称,巴巴多斯政府未能通过其机构或代理人采取合理和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出处
《四川大学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214-226,共13页
Sichuan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