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统计,我国现有的11万余座矿山中,已经出现大面积采空区域,破坏当地地质环境。今年来,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矿采空、地质塌陷、地下水干涸等原地貌环境破坏问题,危害矿区人民生产生活,威胁矿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矿业的快速发展与崛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也带来了诸多地质环境问题,我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2月2日通过并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并于2016年1月5日对其进行第二次修正,最终以《国土资源部令64号》文件公开发布施行。在矿山的开采开发过程中,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以及矿区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出处
《四川水泥》
2019年第6期127-127,共1页
Sichuan 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