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见义勇为群体进行奖励的决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川府发[2018]4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尽管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但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都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特别是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和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用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谱写了一曲曲荡气回肠的英雄赞歌。为褒奖他们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
出处 《四川政报》 2018年第20期2-3,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