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监狱都是实行“监企合一”体制,监狱一方面是刑罚执行场所,另一方面又是生产企业身份。监狱干警一方面要对服刑人员进行狱政管理以实现教育改造的目的,另一方面还要组织企业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一直以来都是人民警察身份与企业管理人员双重身份。这样一种“监企合一”体制,使得监狱职能严重错位,监狱领导和干警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工作当中。影响了罪犯改造的质量。监企分离改革是我国监狱体制和监狱经济改革的必由之路,本文就监企分开后监狱企业的性质和对监狱产品实行政府采购的必要性作些粗浅的探讨。
出处
《中国市场》
北大核心
2006年第Z2期110-111,共2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