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政府实行分散铸钱政策,北京户部设宝泉局、工部设宝源局(简称京局),各省设一至数个钱局。其中宝泉、宝源局铸造数量大、延续时间长,对清代钱币的供给作用较大。清中期以前,北京及各省钱局仅铸造制钱,咸丰三年开始铸造当十、当百、当千等各式大钱,不久大钱壅滞,各省多停止铸钱,唯有京局仍铸造当十大钱。同光年间,清政府决定出台'规复'制钱(即恢复鼓铸、行使制钱)政策。本文拟对清末北京'规复'制钱政策的出台、过程及失败原因进行初步探讨。
出处
《首都博物馆论丛》
2010年第1期199-207,共9页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bout Capital Museum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