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中国政府、司法机关频出重拳,严厉打击涉油犯罪,用官方的话说“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通过不久前深入一线的近10天采访.记者感到打击涉油犯罪,现有的法律、法规不仅严重滞后,而且与有的法律相冲突,法律效力低,往往造成打击不力。 一些问题确实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打孔盗油为例,有关部门克服重重困难把犯罪分子逮捕归案,但一些地方只是按照一般的偷盗处罚,有的地方也只是关上一年半载就放人,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不久前,山东德州审理一起案件,两案主犯以犯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处以极刑,对盗油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目前,我国已建输油气管道近2万公里,其中中东部许多管道运行上接近或超过20年,
出处
《时代潮》
2004年第1期14-15,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