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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后,对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
出处 《时代潮》 2004年第14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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