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企八天破产的背后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作者 陶建群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时代潮》 2005年第6期32-3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