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8年5月27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摘要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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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8,0(4):221-228.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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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J].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9,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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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吉林政报,2009,0(3):10-2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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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司法业务文选,2003,0(13):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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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新法规月刊,2003,0(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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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新华月报,2009(6):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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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J].中国设备工程,200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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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待续)[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3,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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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西藏政报,2003(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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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3(4):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