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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事举证责任倒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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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证据制度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谁主张,谁举证”一般原则的补充,在诉讼活动过程中一直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此虽未明文规定,但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了规定,为其找到了相应的法律依据。该举证方式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但理论界讨论不是很多,本文拟对举证责任倒置的有关问题做浅显的解释。
作者 武冬梅
出处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6年第4期155-1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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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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