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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雾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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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雾都有着名副其实的雾霭,在雾里我曾经有着粉红色的回忆。雾都的过去让人留恋,那时我还小,却过着奢华的生活,寄居在左叔叔的家里。左叔叔是帅哥,和他贴心很舒服,他带我在雾都吃尽了天下美食。雾都为什么好,因为我住在市中区的大溪沟。
作者 冯黎
出处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4年第10期195-19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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