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视听产品贸易中一直贯穿着自由化与限制之争,文化多样性公约的出台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该公约为其缔约国提供了很多视听产品贸易的限制措施,这些措施无法完全见容于GATT和GATS。因为规范冲突而发生的贸易争端将主要由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因为规范冲突引发争端的情况下,WTO争端解决机构无法直接适用文化多样性公约,而只能通过解释考量公约的内容。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案例,争端解决机构将会如何处理该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第1期94-108,共15页
Shando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