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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认识论中的真相、正当理由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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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审判的传统观点认为,事实认定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准确性,尤其事实认定者的认识论目的,是获得一项真实可靠的裁决。鉴于具有正当理由的真信念不同于知识,本文认为这一传统观点应修正为,事实认定的认识论目的是获得关于最终争议事实的知识。并且,事实认定者的裁决是否成功之认识论检验标准,取决于该裁决是否反映事实认定者关于那些最终事实的知识。本文对支持这种主张的一套论证作了考察和辩驳。结论是,准确性是事实认定过程的首要目的,认识论证成是实现该目的之必要和充分的手段,但在一定程度上,这并不会产生体现事实认定者知识的裁决,这是对法律之实践目的的证明。尽管如此,鉴于事实认定所处的实践环境,知识仍对证实有关最终争议事实的概率推论具有重要基础作用。而且,构建这样一种知识理论也许是可能的,即在适当条件下,一项裁决可被视为体现了利益相关者对最终争议事实的制度性知识。
出处 《师大法学》 2017年第2期152-186,共35页 ECNU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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