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型律师事务所作为一种独特的律师执业组织,在人员规模、组织结构、客户类型等方面都有别于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大型律师事务所的频频破产表面源于外部的经济环境,但更根本的是源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组织体系的崩溃。从深层次来说,律师事务所组织体系的崩溃主要源于合伙人忠诚度下降、商业主义文化的侵蚀以及律师流动加快三方面因素。而诱发律师事务所组织体系崩溃的直接动因在于律师事务所在发展过程所采用的律师合并模式本身所隐含的缺陷。结合杜威路博破产案件对律师合并模式进行系统的剖析将在律师事务所发展步骤、发展策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对我国律师事务所发展产生重要的警示意义。
出处
《师大法学》
2017年第2期369-387,共19页
ECNU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律师法实施问题研究》(12BFX062)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