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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不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稳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出处
《山东国资》
2018年第12期7-8,共2页
State-Owned Assets of Shandong
关键词
参保企业
国资委
国务院
税收征管体制
僵尸企业
政府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费
分类号
F842.61 [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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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财会,2018,0(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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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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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资
2018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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