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以墓中随葬的编列乐钟,来区分墓主等级与身份,在北方地区的两周时期墓葬研究中,已被证明有一定的规律可循[1],甚至可据之对商周编列乐钟的制度渊源进行探索[2]。概而言之,周人钟镩随葬习俗的产生,可上溯至商周之际,周核心文化区[3]的铜器墓中,有乐器随葬的墓葬有较规范的等级规律。但北方地区两周时期编列钟镩的组合规律,及其与墓主的等级身份对应关系,是否可以适用于同时期的南方,却仍是较大的学术问题。
出处
《三代考古》
2015年第1期393-424,共32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夏商时期晋陕冀地区的生业与社会研究”(项目编号:14CKG006)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研究项目“襄阳地区两周青铜器的多学科研究与保护”(项目编号:2013YBHT019)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