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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发放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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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在省、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指导和见证下,滕州市检察院向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王某发放了3000元奖金。这是《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枣庄市发放的首笔公益诉讼举报奖金。2018年初,王某向滕州市检察院举报称,滕州市某制药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并提供了排污现场照片。
作者 李晓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第12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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