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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出人大监督新常态——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工作评议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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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是服务发展大局、支持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东明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主导性,在依法监督政府工作的道路上,勇于较真、善于创新,评出了人大监督新常态。2018年12月27日,东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县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与测评,5个部门满意度均超过80%,荣获人大评议满意单位。
作者 彭海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9年第2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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