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定在实践中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其目的在于统一和规范执法行为。行政基准能够在理论上准确界定这一现象。肯定行政基准,即认可行政机关的规则制定权,体现了行政权的扩张,但并不意味着必然与法治原则相背离。行政基准能够成为推进和实现法治的重要力量,是实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和个案正义的有效途径,具有弥补立法不足、形成内部约束、实现行政行为可预测、为司法裁判提供理由、为立法提供经验等功能。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S2期405-407,共3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