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考察2013—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兴起及其治理变迁的经验基础上,运用经济社会学制度学派及相关理论的分析方式,本研究发现: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制度逻辑。中国国家的作用是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均衡型角色及包容性的金融产业治理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关键的制度性空间与合法性条件,实现了对传统银行业与互联网金融冲突性目标的有效协调和均衡。在塑造包容性产业政策环境的基础上,国家成功地将它们的市场互动纳入良性治理轨道。
作者
梁波
王海英
Liang Bo;Wang Haiying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5-72,89,共9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政府对共享经济型产业的治理逻辑研究"(项目编号:17SH04)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转型社会学理论范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7ZDA1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