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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实施“河长”制管理的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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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阳市由市、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与"河段长"的做法,有力地保障了河道及水源地水环境秩序。通过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制定并实施了"一河一策"的监管治理方案,把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整治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予以重点考核。通过建立"河长"制管理工作机制,河道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蓄水、行洪、排涝等综合功能得到了恢复和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环境支撑和保障。
作者 于泳
机构地区 海阳市水利局
出处 《山东水利》 2015年第8期21-22,共2页 Shandong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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