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现代图书馆分类法由类目体系和与之相对应的标记符号体系或类号体系两个部分组成。1966年4月举行的“全国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表座谈会”指出,该表的“标记符号必须简单、明了,也就是说,要易懂、易写、易读、易记,还易于排列”,“类表必须具有伸缩和扩张的可能”。这就是对该表的上述两个部分提出的不同要求。标记符号只有简短而又具有一望而知的顺序才易读、易写、易于记忆、易于排列。同时,它必须和类目发生一定的联系,具有一定的意义才易懂。一般把这三者概括为简短性、易记性和表达性。类表的缩很容易。
出处
《山东图书馆学刊》
1982年第1期20-29,共10页
The Library Journal of Shan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