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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添差通判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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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添差官制度是宋代官制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谓'添差',即是正员之外的额外差遗。自从添差官在北宋出现以后,就逐渐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添差官除任、迁转、任期、待遇、管理以及回奏等制度①。添差官作为宋代官僚制度史上一个特殊的现象,不仅持续时间长,前后共达一百余年之久,而且添差范围广,从在京诸属官到地方州县(府、军、监)兵官、幕职官、监当场、院、库、务、仓官、诸司属官等都有添差,甚至连宫观、岳庙亦有添差之任。据不完全统计,诸添差官无虑八、九十种之多。同时,在宋代,添差官的数量也极大,占了当时正任官总数的四分之一强。
作者 李勇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宋代文化研究》 1996年第1期114-130,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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