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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价值论是义务论和公益论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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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医学伦理学引进价值论和公益论,突破了传统的义务论的局限,使医学伦理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伦理观点,作为道德范畴的义务指的是道德上应尽的责任。它包括个人对他人和社会承担的责任以及社会和他人对个人行为的要求。强调人对自身的责任和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的一致性。就是说,人自觉履行自身的义务,满足自己的需要不单纯是为了个人,也是为了有价值的社会生活,即对社会的发展有所贡献。这里的义务包含着价值、公益的内容:作为道德范畴的价值指的是“善”
作者 施卫星
机构地区 浙江医科大学
出处 《山东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2期9-1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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