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3期40-41,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0(10):36-37.
-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0(11):23-24.
-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21):29-30.
-
4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总体补助不降低[J].中国工会财会,2017,0(10):50-51.
-
5天津:调整工伤保险八项待遇标准[J].人才资源开发,2017(21):52-53.
-
6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9,0(3):38-39.
-
7杨涛.管理也需心贴心[J].湖南安全与防灾,2017,0(9):63-63.
-
8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意见出台[J].致富天地,2017,0(9):5-6.
-
9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J].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0(25):54-55.
-
10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J].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9,0(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