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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莱芜技师学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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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鲁政字[2012]201号莱芜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成立莱芜技师学院的请示》(莱政呈[2012]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莱芜技师学院。改建后,学院隶属关系、建制级别、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不变。二、改建后的技师学院设技师部和高级技工部。学院办学规模逐步达到4300人。
机构地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2期2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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