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12—0500003鲁食药监发[2012]18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十月八日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确保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3期26-29,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