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12-0560002鲁农机管字[2012]29号各市农机局(办):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完善基层农机监理行政处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6期37-40,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