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政办发[2012]7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54号文件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期24-2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