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县域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SDPR—2012—0330012鲁工商企规字[2012]12号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职能,积极促进县域科学发展,现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对住所设在市、县(市、区),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经省工商局同意,可委托市、县(市、区)工商局登记管理。各市工商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的政策措施。授予市。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3期53-5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