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13-0160006鲁建节科字[2013]28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财政局,有关市市政公用(城管)局:为规范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切实推进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订了《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1期42-4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