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政办字[2013]14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2月18日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鲁政发[2005]15号)中的《山东省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停止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27期8-15,共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