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重复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鲁政办字[2014]2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解决信访群众不接受处理(复查)意见,又不提出复查(复核)请求,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9期34-3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