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震发[2014]26号各市地震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规范全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省地震局制定了《山东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山东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5期31-3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