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粮字〔2014〕90号各市粮食局,各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9年第5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主管科室,加强对辖区内粮油仓储单位(含非国有企业)的业务指导,宣传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5期19-22,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