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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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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政字[2014]214号德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4]139号文批复我省,同意对德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为做好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撤销陵县,设立德州市陵城区,以原陵县的行政区域为陵城区的行政区域,陵城区人民政府驻临齐街道中兴路155号。
机构地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35期1-1,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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