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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制镇示范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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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财农改[2015]4号泰安、威海、临沂、德州、菏泽市财政局:为规范建制镇示范试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4]261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制镇示范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机构地区 山东省财政厅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3期34-3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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