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17—0130207鲁财工[2017]52号各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与投资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和加强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期346-34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