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财工〔2018〕3号各市财政局、安监局、煤炭管理部门,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安监局、煤炭管理部门,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安全生产与综合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7期59-63,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