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政办发[2018]2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及其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乱发文、文件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制发程序不完备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6期12-1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