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追认刘鹤浩为烈士的批复

Official Reply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on Confirming Liu Hehao as Martyr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鲁政字[2018]290号烟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评定刘鹤浩同志为烈士的请示》(烟政呈[2018]38号)收悉。经审核,刘鹤浩积极参加革命,1947年10月17日,被国民党还乡团抓捕杀害。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发[1980]63号)63号)有关规定,周李氏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评定条件, 特追认周李氏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35期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