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DPR-2019—0430005鲁医保发[2019]40号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原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6)38号),经鲁价格二发[2017]53号文件延期后,将于2019年5月31日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将鲁价格二发[2016] 38号文件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重新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5期59-59,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